6月17日,由津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韩某龙、张某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在津南区法院开庭审理。
韩某龙、张某二人系高某泉等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成员。2017年4月起,高某泉等3人在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中山路某小区经营三家足疗店,雇佣刘某等多名女性从事异性按摩等色情服务,并趁机窃取顾客财物,同时招募李某伟等人为其违法行为望风及暴力解决纠纷。期间,韩某龙、张某受招募为违法活动望风并参与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为便于联系、相互照应,上述人员约定,如遇公安机关检查、发生纠纷等情况,及时通过微信群联系,并以威胁、暴力等方式共同解决。形成了以高某泉为首,韩某龙、张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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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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