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察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2.检察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22—23134866
2.邮 箱:hpjcyjcke@163.com
3.来访请到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和平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邮编:30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