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网络
首页  丨   和检要闻  丨   和检快讯  丨   主题教育  丨   和检视频  丨   预决算公开
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和检关注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18年1月7日)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 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牢固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89人,提起公诉814人。严厉打击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金融犯罪。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204件,占全市办理该类案件的近40%。积极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等利用互联网实施的犯罪。对涉恐、涉黑和重点领域犯罪隐患提高政治警觉,及时排查风险。参与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撰写的年度刑事犯罪分析报告及反映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高发的专报,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区委相关领导专门作了批示。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宽严相济,不批准逮捕149人,不起诉60人,推动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19件。受理各类信访案件415件,接待来访群众956人次。针对因涉众型金融犯罪频发引起的群体访事件,坚持检察长接待来访、入额领导包案及检察官首办负责制,依法解答群众疑问,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合理主张诉求。在党的十九大、第十三届全运会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期间,妥善处置了多起集体访事件,继续保持涉检非正常进京访为零,我院被评为“全市涉法涉诉先进集体”。

  ——积极创新社会治理。综合运用检察建议、专项行动、参与联合整治等方式强化源头治理,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与区工商联就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达成共识,主动服务品质和平建设。与区法院会签《建立化解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区和谐稳定联动机制的规定》,增强派驻检察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等法治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机制,推动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微视频作品《牵手》荣获第十三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三等奖。借助国家宪法日、举报宣传周、禁毒宣传日等时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二、科学惩防职务犯罪,培育清廉守法的政治生态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面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坚持按照不等不靠、力度不减、速度加快、提质增效的原则,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20件29人,其中大案、要案18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7人,立案数额达7000余万元。办理了武清区某村原党总支书记、村主任涉嫌贪污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和财政补贴款人民币3239万余元的案件,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累计接待1515人次开展预防教育31项。完成职务犯罪记录查询与管理系统平台录入,为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相关单位及个人查询职务犯罪信息奠定基础。面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561件。与中国银行和平支行达成“检银共建”协议。深入市医药集团、天津联通和平分公司、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开展跨领域犯罪预防协作。撰写的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得到上级领导批示肯定。

  ——助推监察体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拥护支持改革。与区纪委主动对接,全力配合做好职能划转和线索移交等工作。开展对积压线索、久立未决案件以及涉案款物的集中排查清理,平稳推进转隶。深入细致开展转隶人员思想政治工作,主动谈心谈话,帮助稳定思想情绪,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三、扎实立足主责主业,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着力加强诉讼监督。加强刑事检察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纠正漏捕、漏诉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办理的常某故意伤害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优秀引导侦查案例。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执行监督及行政单位履职监督案件15件,对人民法院及行政机关执行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4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监督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23件,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27人次。监督区社区矫正支队成功对一名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收监。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发表意见1件。2017年4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在《检察日报》发表专刊,对我院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介绍。

  ——积极拓展监督领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市委李鸿忠书记关于公益保护和公益诉讼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找准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定位,加强与区法院、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稳妥推进工作。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件、立案1件。立足司法的人权保障,畅通控告申诉监督渠道。通过办理刑事申诉、司法赔偿及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切实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法律权益。

  ——不断强化自身监督。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案件办理与管理分流,通过收案审查、分案轮案、流程监控、文书审查、结案审核及案件评查等内部监督手段,有效规范了司法行为。健全案件流程监控机制,坚持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办案活动。健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网上巡查机制,加大对重点案件风险评估预警督查力度,切实提高了风险防控能力。健全案件评查工作机制,开展定期评查3次,评查案件54件,有效保证了办案质量,促进规范司法意识的提高。健全律师接待、阅卷及权益保障机制,努力构建阳光检务平台。健全程序性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开机制,探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的应用,推动检务公开从单向宣告向双向互动转变。

  四、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开创科学高效的工作局面

  ——分类管理逐步到位。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产生员额检察官56人,检察辅助人员46人,检察行政人员32人。立足侧重业务、兼顾管理,通过双向选择和人员调配,确保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业务岗位、非员额不再独立承担办案工作、员额比数向一线办案部门倾斜,既保障了检察权正常运行,又使以司法办案需要为基础的人力资源使用、管理模式得到初步构建。

  ——办案责任逐步压实。严格执行市检察院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及权力清单要求,狠抓司法责任制落实。为员额检察官建立司法台账,全面梳理每名检察官履职办案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作为考核考评依据。采取检察官办案组与独任检察官相结合的办案模式,既立足于统筹资源、凝聚合力,又有助于充分放权、提高效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规定,入额领导干部均亲自办案,并将办案情况定期公示,有力推动了司法责任制落实。

  ——机构设置逐步合理。立足司法运行规律和扁平化管理需求,将原19个内设机构精简为11个。其中,检察业务类部门6个,综合业务类部门1个,检察行政类部门4个。改革后,一线办案部门占全院机构总数的55%,突出了司法属性,强化了检察职能。整合计财、装备、警力、技术等职能力量,更好凝聚保障合力、服务司法办案。将党务、政务、检务各条线分置,进一步推动科学民主决策,统筹一体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机制措施逐步完善。建立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三级轮案机制,使每名检察官办案数量、性质、种类及难易程度大体均衡。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中研讨,凝聚办案智慧,提升工作质量。建立检委会办公室议题审查、过滤机制,引导办案人正确对待、敢于承担司法责任。建立电子证据实验室、探索远程同步问讯,不断健全信息化司法办案手段。检察改革以来,虽然审查批捕、起诉等环节案件多、压力大,但均高质量完成了办案任务,没有出现错案、重大涉检信访、办案事故及违法违纪等情况。

  五、牢记检察工作使命,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进展

  ——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坚决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18份,统筹推进机关党建、业务、队伍、保障等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严格落实检察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对本单位及分管部门业务工作、人员管理承担全部责任,并将履行情况纳入考核。推动落实干警自我管理责任,让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成为习惯。

  ——始终加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定“四个意识”、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确保政令、检令畅通。及时传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谋划今后五年工作目标举措》,确保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等活动,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院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进一步强化。

  ——不断深化思想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干警,把牢理想信念“总开关”。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检察内网和互联网“两微一端”平台发布信息、加强管理,潜移默化推进意识形态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学习廖俊波、黄大年等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及时开展学习活动,将党的创新理论与恪守检察职业道德、践行“天津检察精神”紧密结合,极大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主动性积极性。多人被评为天津市“最美女检察官”、“先进检察干警”、“涉法涉诉先进个人”、“综治工作先进个人”及和平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着力夯实组织建设。坚持强化制度机制保障,组织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党员日常管理制度》,使党组织及党员行动有据可凭。建立网格员制度,以“云平台”为载体推进党建信息化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展法律咨询、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主题党日活动,促进党的基层组织“强健体魄”。完成全院21个党支部、228名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开展党支部书记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述职评议活动,激发思想及行动自觉,党组织战斗力、执行力普遍增强。

  六、持续提升素能作风,凝造坚定可靠的检察队伍

  ——狠抓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理论研讨16次,撰写心得体会64篇、调研文章8篇、学习笔记10万余字。聚焦检察改革,坚持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公益保护和公益诉讼实践、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开展学习,不断筑牢法治思维、打实理论基础、提升专业素能。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坚持民主评议、集体决策,召开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50余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始终做到凝心聚力带队伍、团结共事谋发展。

  ——狠抓能力素质建设。以贯彻司法责任制为主线、以检察机关岗位素能标准为纲,强化轮岗交流、竞赛比武、实训操作,有效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工作专业性、权威性。制定青年干警岗前培训、实务导师等实施方案,人才不断涌现。我院1人获“天津市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称号、5人撰写的文章在“第十一届天津检察论坛”获奖。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查找廉政风险点142个,涉及岗位37个,制定防控措施164项。对管理中的宽松软现象及发现的苗头隐患,坚持执纪问责,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11人开展警示提醒,谈话对象均已作出整改承诺。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视频,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努力营造廉洁从检氛围,继续保持检察人员司法办案零违纪。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感到,我院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全区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院工作与上级要求、人民期待及面临的形势任务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贯彻区委和市检察院决策部署推动检察工作思路还不够系统、手段还不够丰富、创新思维和意识还不强,步子迈得还不够大;落实检察改革任务思考还不够细致,在关注干警思想动态、调动分配司法资源等方面做的还不够到位,激发改革动力、收获改革红利方面还不够彻底;主体责任落实上存在“上热中温下冷”情况,责任传导还不够充分,严管厚爱力度还有待加强。对此,我院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并指导实践,以及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五个现代化天津”、“品质和平”建设的关键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紧紧围绕全区大局,扎实立足检察职能,持之以恒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矢志不渝推进检察改革全面落实,为品质和平、平安和平、法治和平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立足职能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牢固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种暴恐犯罪及严重暴力犯罪,积极参与打击网络政治谣言专项行动,增强工作前瞻性,努力将隐患和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严厉打击破坏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金融犯罪、诈骗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惩治行政审批、市场准入等环节行贿受贿犯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邀请“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全面推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和诉求。

  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努力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坚决贯彻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对转隶之前办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按照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要求,履行好审查起诉、支持公诉工作,确保案件质量。积极做好与监察机关在案件移交、程序流转中的沟通配合,迅速凝聚办案合力,确保反腐高压态势。继续在审查批捕、起诉、受理申诉控告及执行监督等环节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坚持放权到位与监督到位相结合,坚决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实。

  三是大力加强检察监督,充分立足主责主业体现检察机关担当作为。全面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法律监督机制,更好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牢记检察机关保护公益、提起公益诉讼职责使命,突出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促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等渠道,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依法惩治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四是牢牢夯实队伍建设这一根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锻造出一支能打胜仗的专业化法治队伍。持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确保“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促进“四个意识”从学到用,确保队伍思想稳定、政治坚定。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分类管理要求,大力推行分层分岗培训特别是实训,提高实战能力。加大检察业务专家、拔尖人才等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能。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守“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反弹。坚持从严治检,加强纪律规矩经常性教育,引导干警自觉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廉洁自律,继续保持干警司法办案零违纪。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忘初心,脚踏实地,奋力拼搏,继续前进,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开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阳光检务
本院简介
领导简介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
举报电话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案件通告告知
扫黑除恶专栏
检察新媒体
和平检察 新浪微博
和平检察 新浪微博
和平检察 微信公众号
和平检察 微信公众号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6号 举报电话:022-23122000

邮编:30004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